第1092章(3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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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判长,各位审判员。”
  公诉席上。
  来自柳州的律师深吸了一口气,主动上前一步:“我方接到举报,现已查明,张三向某公安机关的局长王五行贿二十万,试图打通关系,逼迫某校校长李四支付工程款。”
  “后王五向某教育机关的局长赵六打电话,并且支付了后者十万元,后者帮忙解决了工程款的支付问题。”
  “在此过程中,张三行贿二十万,构成了行贿罪,我方建议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缓期两年执行。”
  “王五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收受贿赂,且介绍赵六一同受贿,帮助疏通关系,构成了受贿罪、介绍行贿罪,我方建议判处其有期徒刑五年。”
  “赵六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收受贿赂,谋取不当利益,构成了受贿罪、滥用职权罪,我方建议判处其有期徒刑七年。”
  “李四拖欠工程款,且……”
  来自柳州的律师昂首挺胸,朗声开口。
  将他们研究出来的量刑建议说了出来。
  根据刑法。
  对犯行贿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情节特别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张三的行为并不不算严重。
  也没有造成国家利益的损失,因此量刑建议是一年,缓期执行。
  之所以不判处实刑。
  是因为张三的行为严格来说,尚属于合理范畴。
  毕竟……
  他是为了要回工程款,法律上是值得支持的。
  但他向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送礼,就属于明显的违法乱纪行为。
  应当予以打击。
  而在刑法中。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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