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7)(3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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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嘶
  下手也够狠的。
  二胡一手扶着没接上的右手,踉踉跄跄地转身走了。
  你来了。
  闵锦穿着白大褂,正低头翻着资料,忽然头也没回地道。
  男人把鸭舌帽拿下来:你怎么知道是我?
  闵锦将资料放在一边,笑道:你一进来我就闻着你身上的血腥味儿了。
  男人听了心情就有些糟糕,低头在自己身上嗅了嗅,虽然闻不见什么,仍是臭着一张脸,道:既然不想闻就收手,以前不好吗?
  闵锦低笑,捞住他的脖子,两个人抱在一起,胸膛贴着胸膛,再舒服不过了。
  喂,老头儿,我不想这样了,不玩儿不行吗?
  闵锦七月份刚过的三十二岁生日,因着常年待在室内,皮肤白皙,若是在不知道的人眼里撑死了也就二十六七。他听了也不生气,仍是笑着:好啊,叫声爸爸,我就跟你走。
  男人撇撇嘴,一副无可奈何的样子。
  为什么?
  什么为什么?
  为什么想收手?
  闵锦将下巴尖儿抵在男人肩膀上,感受到这具躯体里蓬勃的力量,深呼吸,虽然小孩儿来之前肯定洗过澡,但还是感受到一层薄博的血气。其实他还是挺喜欢这种味道的不,不是,是喜欢这个男人为了自己浴血
  让爸爸来告诉你天才更会在乎什么?
  闵锦瞳孔猛然收缩,心中像默了无数遍的字句浮上来。
  小孩儿,你可以收手。闵锦捧住年轻男人的脸,脸上没有半分笑容,认真道,人类是群居动物,你对他们有了情感很正常。现在收手,别再过来了。
  他感到年轻男人埋在自己脖子里的头摇了摇,忍不住轻轻笑了。
  阳光透过窗子,铁栏的影子投在他们身上,光与影构建出一座特殊的牢笼。毒从心里漫出眼眶,闵锦一手摸上年轻人毛茸茸的头,而窗外戏耍的黑猫终于在一跃之后,将纤巧的蝴蝶扑在了自己的爪子下面。
  从前有一个和尚,他从小居住在城郊,有一个方丈,三个师兄,后来方丈、师兄们都长眠后院。而他,一个无一技傍身的瘦和尚,居然要济世?
  那么,问题来了,谁给他的自信,巴啦啦小魔仙吗?
  你会什么?
  槽点太多原远道一时实在不知道从何吐起,于是对着念头一起就巴巴地缠着他的瘦和尚道。
  念经瘦和尚似乎觉得只会这个太单薄了,又断断续续地续上一些打扫洗衣提水一类。
  看来郊外就是不错。
  原远道嘴角上扬,突然意识到自己还可以这么笑。他原以为变成丧尸后,经过这些日子,他调节得应该差不多了。原来不是啊,他不再是那个站在阳台上向着小区里的陌生女孩吹鼓着活着究竟有多好的天真烂漫的大学生了。
  毕竟,他是死过一回的人了。
  瘦和尚看着原远道的笑容,心也慢慢地悬起来了,这个人居然会有这么一面,像是彬彬有礼的绅士假面裂开露出带着恶意的玩味笑容。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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